为继续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扩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效果,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一轮家电下乡产品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即为家电下乡洗衣机产品的入围招标,项目的实施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内容是: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实施地区农民购买中标的洗衣机产品,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260元)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具体各产品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洗衣机)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彩电)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冰箱)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冷柜)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手机)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电磁灶)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微波炉)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计算机)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储水式电热水器)项目招标公告
201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燃气热水器)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