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山东、河南、四川、青岛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1〕748号)要求,现将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1年11月30日,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我省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二、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我省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我省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我省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