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民李小姐称,经店员介绍,上月中旬他在乌当区某商店下了500元定金买了一款“德国”产的热水器。商家将热水器送货安装完后, 她又将尾款1700元和120元安装费付清。随后,她发现这款热水器是国产,但在购买时,因商标相似,商家宣传这是德国品牌。李小姐认为她被商家的宣传所 误导,于是要求退货。但商家以热水器有合法手续,商标也经过注册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她向消协求助。
乌当区消协介入调查后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经调解,商家同意退回消费者货款2200元;安装费120元,并赔偿消费者交通费、误工费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