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即热网 www.jrrsq.com】周先生:去年10月11日,我在松门镇的一家建材店买了一个水龙头式快速电热水器,价值220元。过了两个月,我发现热水器有漏电迹象。拿到店里去修,没想到修好后才5天,电热水器又坏了。我又送到店里修了一次,结果修好后不到20天,电热水器又不能用了。我怀疑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建材店负责人:一般小家电出了问题,我们通常都送到公司按保修处理。像周先生这样,反复出现问题的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既然是我们店里卖出的产品,我们一定会负责到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门分局:水龙头式快速电热水器属于三包产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经营者未在九十日内修复或者在包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负责退货或者更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建材店负责人同意退货,并退还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