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农民补贴兑付材料,仔细查验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准确兑付补贴资金。材料及信息不全的,应暂停兑付补贴,有造假嫌疑的,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核查。对已补贴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县乡财政部门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应专门造册;采取商家代垫补贴方式的,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乡镇财政所要实现100%抽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备案网点进行经常性现场抽查。
4月份全省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万台、金额为2亿元。今年一季度福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4.9万台、金额23.1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27.5%和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