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1年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涉及北京、天津等16个省、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5种产品,2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17种产品涉及能效不合格。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均实施了能效标志,这些不合格产品在销售时虚标能效等级误导消费者。自2006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开展能效市场标志专项抽查以来,能效虚标一直是主要问题,不乏知名企业登上黑榜。2011年度能效标志市场专项调查结果中,澳柯玛电风扇、小天鹅电饭锅、法罗力电热水器等品牌产品赫然在列,还有珠海双喜、江苏松桥、中山世禾电器生产(半球牌)的电磁灶产品。
昨日,记者在红旗路一家电卖场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家电都贴上了能效标志。一位销售员介绍:“能效等级高的节电,长期使用能省不少钱,多数消费者倾向节能产品。”记者查阅《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发现,当前能效标志实行的制度是“由产品生产者自行检测产品能效,并依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自行确定标志信息,自行印制和粘贴标志,向相关授权单位备案,并对标志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接受监督检查”。海光寺一家电卖场平板电视销售人员介绍,能效标志实施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督”的方式,主要依靠各厂家的自觉性。
一名空调销售商指出,按照《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违反能效标志规定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万元的处罚标准对家电企业难以起到震慑作用。